免费律师咨询平我是庐江县万山镇二埠村村民,修公路走我们村民组山场,有5米宽,有赔尝吗?村干部说没有!
2025-10-18 14:37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应当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采取措施恢复土地原状。因此,如果您认为您的土地被用于非农业建设,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要求调查处理。 此外,如果您的土地被用于修建公路,您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具体赔偿标准应依据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确定。 最后,请注意收集和保存有关证据,以备将来需要时使用。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