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译湖南面盱眙境内划一块湿地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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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应当经过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涉及通航、渔业水域的,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航道标准和技术规范。”因此,如果要将洪泽湖南岸划为湿地,必须经由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并且满足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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