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2021-01-27 16:55失业金领取条件 1、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a、终止劳动合同的; b、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c、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3、已按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并由求职愿望的。 失业人员自动离职或者主动辞职的今年可享受六个月失业补助金。 失业金领取标准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每满2年的,可领取6个月失业金;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每满3年的,可领取9个月失业金; 4、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每满4年的,可领取12个月失业金; 5、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每满5年的,可领取14个月失业金;从第6年起,每满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此类推,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注: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补助金发放时间为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