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请教一下,我有一处房子一楼。这个房子不是临街商服,是小区里面的一楼。当时买房子的时候交了1000元的装修押金,后来房子建成后我租给了一个临时小饭馆一年,因为当时房子刚下来,有许多装修工人吃饭。后来一年后房户搬走了。当时我看水表,就按民用水费结算的。可是后来物业却说我欠他们900多水费,说我家按商业水算。我也没给。这都好几年了。后来再租给其他房客,结算水费都是按照民用结算。可是我现在要卖房子,物业说装修押金就和欠的水费扯平了。请问,我应该向物业要回我的装修押金1000元吗?
11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购买房屋时支付了1000元的装修押金,并且该押金与您家中的水费有关。然而,在租赁期间,由于您家中的临时餐饮店使用了大量水资源,导致物业认为您的家庭应承担这部分费用。 如果您现在打算出售房产,那么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确认是否涉及违约。首先,确保您没有违反任何法律规定或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押金退还的规定。 查看物业管理协议。仔细阅读您与物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协议,以确定是否有相关规定或约定要求您支付额外费用。 沟通协商。尝试与物业进行直接沟通,解释您的立场和背景,说明您已经按时支付了所有租金和水费,并请求物业退还装修押金。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物业可能会同意退还部分或全部押金。 保留证据。为了证明您的主张,建议保存所有相关文件、通信记录和账单,以便在必要时作为支持材料。 请注意,具体处理方式将取决于当地的法律法规、物业管理协议以及具体情况。因此,在采取行动前,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