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教你如何对付物业
2019-08-21 09:52一般情况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及地方性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业主应当按时、按标准缴纳物业费。 然而,《解释》第六条给“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又找到了一线机会——正当理由。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帮助业主找到“正当理由”,只是司法裁判中对正当理由的认定要从严把握,一般限于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或者履行合同存在重大瑕疵。 三个正当理由,可以拒交物业费 “正当理由”为何?是业主认为物业工作人员没有把小区打扫干净或没有定期更换花园池塘的水,就可以拒交物业费吗?非也。 在出现以下几种情形时,业主可拒交物业费: 1 物业公司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包括物业公司公开承诺或制定的服务细则)。 法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之规定。 2 物业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 法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之规定。 3 建设单位交房之前的物业费用,业主可以拒交。 法条依据:《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