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交了1万押金,后来晚了2月才凑够首付钱,当时卖方是同意的,然后卖方要求我们装修好才同意把房子卖给我们,其实是房子的地段开始建医院,卖方想涨价,然后我方同意,只要求退回押金,可卖方不退,请问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嘛?
2024-11-13 14:29您的情况可能涉及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您与卖方签订的合同中,双方应该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条款。如果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或履行其他义务,买方有权依据合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并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定金(如押金)。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返还押金和赔偿因此给您造成的损失。同时,建议收集相关证据,例如合同副本、付款凭证等,以便更好地支持您的主张。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有其他疑问,欢迎您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