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查民事再审申请的若干规定第31条释义

2019-11-18 20:56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第三十一条再审申请被裁定驳回后,申请再审人以相同理由再次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   申请再审人不服驳回其再审申请的裁定,向作出驳回裁定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

2019-11-18 20:56:38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8860今日律师解答 52877

相关推荐
16周岁下毒死父母是死刑吗 1回答
别人欠我10000块钱我一跟对方银行卡信息跟名字,报警有用么 1回答
在村委会开具了证明无法交纳附加刑罚金,现在出狱了罚金还要交纳吗 1回答
未成年人名下的房子是未成年人突然死亡房子归谁 1回答
我国刑法通说保护合法占有但没有所有权的财产吗? 1回答
楼上孩子跑跳影响楼下可以报警吗 1回答
欠外债人失联了可以找等着我栏目找人吗 1回答
社里收商家1.5元的商业用电合法吗 1回答
商量好离婚时间可以搬出去住吗 1回答
请问网络诈骗,微信已投诉成功,打客服电话有用吗 1回答
工地出门口泥巴多怎么投诉 1回答
二十岁死亡交通赔偿多少 1回答
签完了合同之后对方又不同意。 1回答
女方15周岁。男方22。 女方怀孕。双方自愿的。男方会判刑吗 1回答
程村赌博被抓怎么处理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