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所居住的老旧小区经改造后,负责改造的居委会以政府投资改造须有专人维护为由,指定一家物业替换掉了我们原有的门卫(负责清理卫生)。我的问题是: 一,物业进驻需要有什么前提条件,比如,物业公司的情况,小区的规模,与业主之间约定或契约,二,收费标准怎样制定。三,物业公司用单元门的门禁卡逼迫业主缴费,不缴费的不给门禁卡,物业的这种做法合不合法?谢谢
2021-02-01 17:14你好,第一个问题和第二个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需要根据双方的合同和购房条款来确定。第三个问题要以实际情况为依据。要看对方是否为了旅行,这种行为付出了哪些费用,所涉费用有没有合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