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向你咨询个事,我母亲2010年3月下旬,经人介绍,认识合阳县新池镇南顺村一个叫李京民(没有右胳膊)的男人,但是日子过得很不幸福,其中就有几回家暴,(是哪一年我记不清了,因为当时我在陕北,电话里头母亲说的,有村里人可以证明,由于我母亲是文盲,当时就没有意识报警)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大冬天半夜赶我母亲出门,我们本是邻村,由于夜深,我母亲便没有惊动我们,最后还是村里的一家好心人收留了,现在更可气的是,如果我妈妈回去,就阻拦,恐吓我母亲不让她来我们家,这才是因为我母亲胃实在难受,紧急胃穿孔手术,他没有在医院尽责任,几乎连人都看不到,来了一次开在那呼呼大睡,由于我有一个八个月大的小孩,家里
1天前您好!很抱歉给您带来不便。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母亲可能遭受家庭暴力和疏忽照顾的情况。这种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准则。如果您认为自己被侵犯了权益,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如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一位法律顾问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并获得必要的法律支持和保护。希望您能够得到公正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