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下,我的情况大概是这样的,先前我在东莞市常平镇金美村的塘角幼儿园上班的,然后辞工了,那个幼儿园是七月底放假,我是6月24就没去那上班,辞职信在六月初就交了,一直不批,每次问都是说过几天答复,在6月23准备走时和园长说了,一开始一直劝说留下说做到六月底在给答复,我就问她是不是做到六月底就批准走还会发工资,但是她还是给的模棱两可的答案呗肯给确定答案,所以6月24我就没上班离开那里了
2019-07-29 21:11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幼儿园的行为已经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处理或者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