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62岁,男,三年前妻子病故(有一个儿子)。2015年与亡妻买了一套房子,产证上是我与亡妻共同名字。 现在我考虑再婚,请问:①我个人以立遗嘱形式,百年后,将我名下的房产全部由儿子继承。 ②同时在遗嘱写明,与现任妻子结婚后,共同财产不属于子女继承部分。 ③如果我先过世,现任妻子有权继续住在该房,直至改嫁或病故。

2019-10-22 09:29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遗产继承问题相对来说比较复杂

2019-10-22 09:29:42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0987今日律师解答 44147

相关推荐
当时别人借我4000给他了,我一个月的利息500这样犯法吗? 1回答
如果离婚女的可以要多少精神费用和小孩的抚养费用 1回答
单位给个人买保险赔偿不用还得需要单位盖章吗 1回答
触手直播解约合同怎么写,合同马上到期,到期前让书面解约,不然自动续三年 1回答
法院冻结担保人的银行卡是分批执行吗,同样是担保人为什么有的银行卡冻结有的没有冻结 1回答
法人欠款个体户要给法院判决强制执行个体户资产 1回答
婚内夫妻一方借出去的钱离婚的时候怎么办 1回答
行政拆迁案被告人已经调离岗位是不是要现任岗位上的责任人作为被告 1回答
银行让我签主动放弃协商协议 1回答
强行带走老婆犯法吗,她出轨了。我想带她回老家 1回答
因双方当事人申请庭外和解的期间扣除审理期限,自2019年08月01日起不计入案件 1回答
一岁半离婚孩子判给谁 1回答
射洪拆迁款那不到怎么办 1回答
如果小区房子要拆迁户主有补助吗 1回答
在工地上干没签劳动合同可随时走人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