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公司有一个门卫现年57岁,公司为其购买了社保,有一次在回家路上脚受伤骨折了,他自己认为会有工伤保险故没有报医保,后经过相关部门认定不属于工伤,且时间又过了医保报销的期限,所以费用全部他本人承担。现我公司因其工作不认真有酗酒、工作期间睡觉,把公司大门锁上不让老板出门在老板办公室吵闹等行为,给他发了辞退书,近期的合同为劳务合同。现家属要求赔偿13000元的医药费才同意解除合同。不然就要去仲裁。你觉得我们应该同意他的要求吗?如正常解除合同关系我们需要给他补偿金吗?
2022-06-21 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