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在我没有签字的情况下,别人拿我身份证银行办了一张信用卡,2017的时候我才知道有这张卡,并且已经逾期3年,银行中间从来没有通知过我,2017年10月我找银行,银行让我必须连本带利还他们,我想给他们打官司
2025-03-03 01:21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银行归还您的信用卡欠款。如果银行拒绝归还,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提供证据证明信用卡是他人冒用您的身份办理的,并且该行为给您造成了损失。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解决这个问题,比如与银行协商还款计划或者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问题。最后,请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诉讼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