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人A找学生网贷,分为12-24期还款,并给一些佣金报酬,并且让学生去推荐自己身边朋友,A也自己签订给学生的借条,之前每个月还款,但是近期A说没钱了,还不上款了。这个推荐人(中间人)有多大法律责任?
2025-03-20 11:39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借贷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基于自愿原则订立的借款协议,借贷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在本案中,如果学生确实无力偿还贷款,那么该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 首先,如果学生确实无力偿还贷款,而中介人(中间人)明知或应知借款人无法偿还的情况下仍与之签订借贷合同,那么该行为可能会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其次,如果中介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人无法偿还的情况下仍然促成借贷关系的成立,那么该中介人的行为也可能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其后果严重,不仅会给受害人造成经济损失,还会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产生负面影响。 综上所述,如果学生确实无力偿还贷款,而中介人(中间人)明知或应知借款人无法偿还的情况下仍与之签订借贷合同,则该行为可能会构成诈骗罪。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便追究中介人的刑事责任。同时,也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中介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