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998至人死亡的怎么判

2019-08-08 13:17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一、诈骗致人死亡如何定罪 对于诈骗罪,其量刑标准如下: (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四)重处情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9、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因此诈骗致人死亡以诈骗罪惩处。 二、诈骗罪情节特别严重指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2019-08-08 13:17:40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5067今日律师解答 44951

相关推荐
乡镇 地方公安局政府不作为,互相推诿责任,应如何处理 1回答
老公带的小额贷款我们离婚需要我还吗 1回答
工伤期间工资是发基本工资吗 1回答
甲方A通过中间人B找的乙方C,没有合同,只有微信聊天记录,聊天记录有效吗 1回答
没签定劳动合同没购买社保怎么赔偿 1回答
人在看守所又一次发逮捕通知书什么意思 1回答
农村房屋只有乡镇批示算违建吗 1回答
诈骗998至人死亡的怎么判 1回答
老板与我们签协议上没有老板的身份信息合法吗 1回答
走廊公摊面积被违建可以到法院起诉吗 1回答
韩国人在中国非法滞留拘留审查什么意思 1回答
挖机毁坏他人农作物怎么判 1回答
发生案件的时候未成年后来逃逸成年了怎么判 1回答
我们夫妻俩在征收指挥部的办公室内早到十几个人殴打,我老公被打断六根肋骨,右手臂尺骨被打断,伤情鉴定为轻伤一级,派出所也立为故意伤害罪的刑事案件,可是立案一年半了,案子没有任何进展,打人的一帮暴徒依然逍遥法外,更没有任何赔偿,医药费都是我们自己付的,拆迁办就在刚最初垫付了3万元医药费。犯罪嫌疑人已经指认过了,可是现在就将案子挂在这里,没有任何说法。我们现在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回答
24小时公安在线咨询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