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要断绝父亲关系 父亲有没有权利收回家产
2019-08-28 16:16父亲与女儿断绝关系,父亲是否有权利收回分给女儿的房产,这要从两个方面回答。 一、父亲与女儿断绝关系,这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父女之间系自然的血缘关系,父子女之间的义务是法定的,父亲与女儿之间的关系不能断绝,除非女儿被他人依法收养。 二、父亲是否有权利收回分给儿女儿的房产,又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是因为分家析产而分给女儿的房产,那么,该房产本来就是女儿的份额,只不过原先是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在一起而未分割,这种情况下,父亲无权再要回去。 2、如果是父亲将属于自己的房产赠与给儿女儿的,那么父亲是否有权收回又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或者是经过公证的,那么就不能要回去了。因为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公示要件,只要办理了过户登记的,就不能再要回去;同时,根据《合同法》第186条第2款的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因此,如果经过了公证,那么父亲也不能再要回去。 (2)如果既未过户,也未公证,那么,根据《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的规定,父亲有权撤销赠与,收回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