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爸爸和我妈妈之前有两套房子,后来妈妈去世了,这两套房子都是我妈去世以前挣下的,爸爸后来又找了一个,又生可一个小妹妹,我们之前是姐妹两个,现在是姊妹三个了,我想问一下我像我们这种情况,我妈以前的房子和这个女人和她的孩子有继承权吗?这个女的和我爸结婚的时候也有一套自己的房子,我想问我们姐妹有继承权吗?谢谢,这个事情有点复杂不是一句话就可以说清楚的
2024-12-04 15:05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父母遗产的继承,通常遵循的是“法定继承”的原则。这意味着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确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 关于您提到的两套房产,如果您的父亲和母亲在世时并未立下遗嘱,那么这两套房产应该作为他们的共同财产进行分配。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父母去世前留下了一套或多套房产,并且这些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则该房产将由配偶继承。如果房产为一方所有,则另一方享有相应的继承权。 另外,如果您和您的妹妹与这位新加入的家庭成员之间存在权利争议,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或调解机构,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由于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任何信息都不应被视为正式法律意见。因此,请务必寻求合法的专业帮助来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