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我问高利贷借了1万,给了我8000,借条写明4月归还,期间我还了7000,对方不承认我还过钱,还想问我要1万,我不愿意给就一直拖到至今,2018年2月对方吧我告到法庭,4月开庭,我想请问对方这种敲诈勒索行为还把我告到法庭,我能胜诉不去理会对方吗,借条上我没按手印。我现在还怀疑这法院传票的真伪
29天前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您的借款纠纷已经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并且判决结果已生效,那么对方在未得到合法裁决的情况下再次提起诉讼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 如果您认为法院传票的真伪存在疑问,建议您尽快联系相关司法机关进行核实或寻求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在面对类似情况时,应尽可能收集和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于后续处理。 请记住,任何未经正当程序确认的事实都可能被推翻,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务必谨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