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与购房人把本来是一平方米5000元的房子在购房合同里写成10000元,在银行套取百分之五十的按揭贷款,过了一年按揭贷款还不上了,开发商也没有能力代偿,请问开发商和购房人是不是构成了诈骗银行贷款罪?
2026-03-06 05:44根据《刑法》第193条的规定,构成“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金融机构贷款; 虽然没有完全骗取贷款,但足以使贷款数额减少。 如果购房人利用购房合同中的欺诈行为(如虚构收入、隐瞒负债等),并成功获取了银行的贷款,并且未能按时偿还,那么购房人的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但是,具体到本案中,由于购房合同中的条款被修改,导致贷款金额远高于实际房价,这并不符合诈骗罪的定义。此外,购房人是否有足够的还款能力也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因此,从现有信息来看,购房人是否构成诈骗罪还存在争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