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房东。和女房客签订的租房合同16年到期后并没有继续续租,但是女房客和他男朋友仍继续住。2018年女房客搬走了,只有她男朋友在住,并且拖欠了半年的房租将近两万多。后来联系不上男的,发现他也没在房里住,但东西全都还在。三个月前我换了锁,男的还了五千的房租。但现在又联系不上。请问我可以将房间里的东西搬走吗
2019-07-04 13:27租客不交租金又不搬走可以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如果承租人既不缴纳租金也不愿意搬走,出租人经过催告后仍不愿搬走或支付房屋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经出租人催告后,对方仍不作为的,建议立即向法院提前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生活中很多出租人因为承租人拒不交租,就直接换锁,或者自行将承租人的物品扔出房屋,这是不可取的,容易被对方以财物丢失的理由纠缠,建议联系物业进行断水、断电,或者在警察的陪同下要求对方立即搬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