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太公在世时有在普陀区公证处立一份房屋赠与遗嘱给我妈(孙女),现房产证为太公和我妈的名字。如果现在办理过户的话,是否必须经过太公其他子女签字同意?如不同意,诉讼费用怎么收取呢?房子大概200-300万 感谢各位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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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是不需要的,因为继承人是您的母亲,希望可以帮到您。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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