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你好: 本人四川乐山夹江县人,09年租用了我们这一个村约5亩荒地(河滩地)跟队上签订有土地租用协议,用于修建碎石场,现在国土部门找到我说我土地未在国土部门备案,需要按每亩2万元罚款,请问他们这样做是否合法?
2024-09-25 08:26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如果您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了租赁合同,并且该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那么您有权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土地。 如果您的土地被发现没有进行备案,可能是因为土地使用过程中出现了变更或者增加了新的用途。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以证明您对土地的使用是符合规定的。 至于罚款的问题,如果确实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况,那么应该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处罚情况和后续的处理方式。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