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越秀的学生小张交了10万元加盟了“乐乐”奶茶,与“乐乐”品牌持有人深圳乐呵呵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了合同。小张原本打算在越秀校园内开店的,但学校不同意。小张转而准备在天悦城开店,发现租金太高。这个时候,小张又发现“乐乐”商标并没有注册,乐呵呵公司在2019年才开了第一家店。小张有点后悔,跟乐呵呵公司说不想加盟了,让乐呵呵公司退钱,乐呵呵公司拒绝,说就算退能退的也有限,因为合同约定了8万违约金,退钱不划算,不如继续做。 咨询问题:小张咨询用什么方法才能要回加盟费,能要回多少?
2021-01-2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