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请问一下,我跟我老公结婚一个月,以前不知道他有10多万的欠款,最近才知道的,比如我现在可以跟他离婚吗,离婚后我会不会给他还债呢,还有我已经有4个月的孩子了。离婚后他该给我补偿吗,请回复短信,谢谢
2025-03-24 06:00尊敬的用户, 关于您的婚姻状况和相关问题,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得到最准确和适用的解决方案。 如果您决定离婚,并且希望对方偿还债务,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通常需要提供详细的财务记录和其他证据来证明债务的存在以及其性质(例如借款合同、还款计划等)。 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均有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孩子是婚生子女,法院会优先考虑有利于孩子的利益原则,判决由谁抚养。因此,在离婚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孩子的抚养权分配问题。 对于您提到的“补偿”,这可能是指离婚后的经济支持问题。在大多数情况下,离婚时一方可能会获得另一方的财产或收入作为赔偿金。但是,具体的数额和形式将取决于具体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 请记住,任何与法律有关的问题都应由专业人士进行解答和处理。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法律顾问或其他相关专业人士。祝您好运!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