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5年了,平时不联系,孩子14岁了,对方没有经常居所地,能在现在的住所地起诉吗
2024-08-30 04:24在您提出的问题中,关于是否可以在现在住所地起诉前夫(前妻)的诉讼请求,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来判断。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的情况。 如果双方已经分居五年,并且长时间未进行任何沟通或交往,那么法院可能会认为双方之间的关系已不再存在,从而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如果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导致双方长期处于冷战状态,也可能成为法院考虑的因素之一。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声称另一方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法院可能会倾向于支持其主张,以便更好地照顾孩子的利益。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案件的具体情况会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此外,即使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提起诉讼,也需要考虑到相关的程序和要求,例如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有无居住地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