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扣押他人行驶证怎么办
2021-01-09 20:59根据物权法第4条规定,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32条也规定,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38条规定,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上述物权保护和责任追究的规定否定了擅自扣押他人车辆索债的合法性。其次,合同法第91条规定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情形中有债务相互抵销;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债务相互抵销,指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又互享债权,以自己的债权充抵对方的债权,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等额内消灭。第100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强行扣押他人车辆索债的行为显然不符合合同法规定的债务抵销的条件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