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买卖

2019-10-16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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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赠与、继承的房产再次买卖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法条链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包括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9-10-16 08: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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