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普通的公民,2017年12月1日在射阳县朝阳小区租住一套间,但是房东当时承诺的所有条件都没有去做,而且现在我把半年的租金和押金都交给他,现在他也不让我住,也不退还钱,而且电话一直都不接,请问我该怎么办?有当时签的合同,还有支付宝转账凭证!
2025-03-23 12:57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租赁纠纷。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符合约定用途的房屋交付承租人,并且应当及时履行维修义务。 如果您已经与房东签订了租赁合同,并且支付了相应的租金和押金,那么您可以考虑以下措施。 保存好所有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付款凭证等。 联系房东协商解决,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当地房屋管理部门或者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投诉,寻求调解或仲裁。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保持冷静,尽量避免采取过激行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