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临夏县尹集镇一条龙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上班,而且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现在因交通不便辞职了,辞职经过司的同意。上班时长为15天。交接完毕后,老板说不干满一个月,原则上不发工资,但我的工资将在下个月的15号转到我的微信。请问这样做合理吗?,有没有老板不给工资的风险?谢谢!1759305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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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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