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对方转账的生活费会被要求追回吗?有转账记录,诉讼期是多久呢?对方隐瞒婚史(已离异)婚后共同生活八个多月不领证,最后把我赶走还用那些转账记录和跟朋友的聊天记录(朋友劝我藏私房钱保障以后生活,我没有行动)威胁我,说要告我诈骗。我可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吗?
2020-10-23 11:07没有登记结婚,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如同居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