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口子有一女,结婚两三年已经上升到家暴的境地,两人互殴,若离婚双方都想要女儿,孩子现在一岁两个月,女方和前夫还有一个孩子,但已经归了男方,女方也已再无生育能力,若真离婚,孩子归谁可能性大,有可能判给父亲吗?
2025-07-23 22:43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夫妻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并且导致另一方身体受到严重伤害或精神上遭受巨大压力,那么法院可能会判决离婚并要求抚养权归属。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提到的“两口子”中的一方曾经有过家庭暴力的行为,这可能会影响到孩子的抚养权。 其次,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法律规定,如果双方都有抚养意愿,并且没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法院会优先考虑让孩子跟随愿意抚养其的父母共同生活。但是,在您的情况下,孩子的母亲(即女方)已经有了一个孩子,而这个孩子已经由男方抚养,因此在离婚时,孩子很可能被判定随男方抚养。 然而,最终的决定权在于法院,他们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对孩子健康成长的影响等因素来做出裁决。在任何情况下,为了孩子的长远利益,建议双方尽量协商解决,以达成有利于孩子的抚养协议。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