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中专生,今早我的宿舍因为一个同学昨晚点蚊香 然后全宿舍着火 个人损失财产不说,大火吧宿舍的电路,空调、热水器等严重烧损坏以及墙体烧损坏 学校方面说需要赔偿 一万多元,宿舍一共是十一个人 每个人要承担 一千多元 因为 是他个人点的蚊香引起的着火 我们没有这个责任 所以我选择拒绝赔偿这笔钱,我曾经也说过 因为点蚊香天气本来就热 所以曾经将其劝说过,因为是同学说了对方没有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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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是由过错者承担赔偿损失,跟您不存在必然联系,您可以拒绝处理,建议及时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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