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学生,暑假找打一所劳务派,合同签的是25号离职,我因为家里有急事,所以提前离职了,这是经过厂里和劳务派同意的,事后劳务派说要按照合同扣我违约金1000元。这可以扣吗?
2025-11-22 16:45您好!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您有权要求劳务派支付您因提前离职而产生的损失,并不需要承担违约金。建议您与劳务派协商解决此事,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同时,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提供更多的信息,以便更好地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