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于2019年7月中旬入职A公司,2020年1月,A公司将员工的劳动关系和社保转移到兄弟单位B公司,之后员工负责两家公司的工作,于2020年8月份因经营现状将员工的劳动关系和社保调回A公司,此后员工和A公司因特殊情况(非员工个人原因)于2022年12月31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在核算经济补偿金时,需要支付3.5个月的月工资是吗

2022-03-31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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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是的,每年一个月的工资补偿

2022-03-31 1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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