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现任丈夫离婚后复婚,第一次协议离婚时孩子归男方,现感情破裂,想再次离婚,想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孩子4岁半,男孩,女方经济能力比男方强,男方户籍在西城区,第一次离婚是两套房产都归我,离婚时男方又购置一套房产,贷款买的,首付绝大部分是我拿的,有转账记录,写的男方的名字,孩子抚养权给男方,离婚3个月后复婚,复婚现在一年,孩子都是共同带,财产有
2024-08-14 19:44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再结婚并再次离婚的情况可能会导致原婚姻关系中的子女抚养权变更。但是,在具体处理过程中,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经济状况、子女的情感需求以及家庭环境等。 首先,对于您的情况,由于您已经与前夫离婚,并且孩子由男方抚养,那么在第二次离婚时,法院一般会优先考虑保护原已建立的亲子关系和孩子的权益。因此,如果孩子想要与您重新建立亲子关系,或者认为自己更接近母亲,可能会影响法院判决结果。 其次,关于财产分割方面,您提到双方曾约定房产均分,但离婚后男方又购买了一套房产,这可能是为了满足其个人需要或投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坚持要争取抚养权,则可能需要提供更多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地位,以便在法庭上获得支持。 最后,关于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的问题,这通常取决于当地的规定及法院的具体裁决。一般来说,即使孩子与一方建立了新的亲子关系,另一方仍然有权要求对方支付适当的抚养费以补偿其失去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 总之,涉及离婚再婚的问题,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各种复杂的法律条款和规定。同时,保持良好的沟通渠道,尊重彼此的意愿和选择,有助于达成更好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