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有个人2001年向我借了20万元,有借条,和抵押的房产证。十几年都没有还过一分钱,就今天的8月7日还了500元。我想起诉他。
2024-07-02 00:46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拥有有效的借条和抵押的房产证,这为您起诉借款人提供了法律依据。首先,您需要考虑的是诉讼时效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一般的债权债务关系诉讼时效为三年。但是,如果债务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履行了部分债务,如您所述的8月7日还了500元,这将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履行之日起重新计算。 您现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1. 准备相关证据,包括借条、房产证、还款记录等。 2. 确定诉讼请求,包括要求借款人偿还剩余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3. 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正式提起诉讼。 4. 法院受理案件后,将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请注意,如果法院判决借款人败诉,您还需要通过执行程序来实际收回款项。如果借款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借款人没有财产,执行可能会遇到困难。 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具体的法律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