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儿童罪被羁押在看守所,即将开庭时我因低血糖昏迷被取保可至此还因糖尿病足被据右腿,高位结肢。看守所误了我最佳治疗。我该如何起诉?
2021-01-11 19:10患有严重疾病的,有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可以监外执行。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