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简述一下事件经过。上周六宿舍楼上太吵了,我们敲了楼板和水管提示,没做别的,然后楼上下来闹事儿,言语辱骂并且动手打人(对方动手,我们只拉架和防守,没有人打回去),当时冷静下来谈妥,约定对方以后小点声我们保证也不敲水管了,当时和对方说了我心脏不好受不了有声音,结果这一星期以来对方变本加厉报复,不断发出巨响和各种噪音(能听出来是人为故意发出)并持续到半夜一点以后,前几天甚至有天晚上把我吓得心脏又不好了去了医院(有详细诊断证明),楼上噪音我们有录像和录音取证,现在上报老师但不一定能解决,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我们是否能去派出所进行报案,对方是否构成侵害我健康权、相邻权以及寻衅滋事罪?
2020-12-04 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