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的是,我和老公2010年结婚,当时住在他和父母一同购房(房产证写的他和爸妈三个人的名字)的二居室,然后同年创办幼儿园,但是他母亲出资三万,我出5000千办幼儿园(没写合同)幼儿园的法人代表是我的名字。在2015年十月我们换购了一套大三居室,写的是我和老公的名字。由于借了她亲戚的二十万,所以买房当月起,我每月都给老公的母亲1000元当还贷款。幼儿园也在四年前由当地街道办主持几所幼儿园合并为一所。签的16.5%股份合同是我的名字,我也在幼儿园做副园长,我家婆担任财务兼职人员。婚后我育有两女,大的5岁,小的三岁半。现在夫妻双方性格不和,感情破裂,我想要一个孩子需要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2024-10-16 20:09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您的丈夫可能面临一些复杂的情况。首先,关于婚姻关系的问题,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其次,在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方面,您应该与您的丈夫进行详细的沟通,并考虑聘请法律顾问以确保所有细节都被妥善处理。最后,如果您希望继续维持家庭生活并生育孩子,您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法院程序来解决纠纷,并寻找适合双方的解决方案。请注意,任何法律问题都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此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