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在一家小型单位上班。在上个月26号早晨六点走在班的路上。被一辆电动车从我后面直接把我撞到在地。经过打110和120把我送进南桥中心一医院。拍了片子。我的右脚趾四处骨折。脚趾还断了两根。脚腕也骨折两处。请问一下。老板有多大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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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依据工伤的法律规定主张单位承担理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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