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5楼,由于楼上放暖气水,六楼以上具体哪家不知道,导致6楼水管往上反水,把我家淹了,我找6楼赔偿,6楼说不是他家的责任,又不是他家漏的水,是上面放暖气水从他家反上来才淹的我家,他家也被淹了,他家也是受害者,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到底应该找谁赔偿?六楼是否像她说的那样没有责任?
2020-10-26 15:05依据《民法通则》第83条: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不是楼下人为造成的渗漏水,都是楼上责任,楼上有责任维修到不再漏水到楼下及赔偿楼下相应的损失。经双方协调不合时,可以到到法院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由法院鉴定受损程度并予以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