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我媳妇结婚快五年了,我们是少数民族,举办了仪式,我给她们家给彩礼86000元,还有杂七杂八的总共加起来十多万,但是没有结婚证,两年前就因为种种原因上了一次法院离婚,没有离成,双方调解了就没有离婚,虽然她和我结婚了但是多半时间都是分开的,还有很多原因我就不详细说了,请问一下律师,像我这种问题要是离婚的给不给女方财产,
2024-07-11 00:52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和您媳妇虽然举行了婚礼并支付了彩礼,但没有办理结婚证,这在法律上并不构成婚姻关系。因此,您们之间不存在法定的婚姻财产分割问题。 如果双方决定分手,财产分割主要应基于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协商结果。由于没有结婚证,法律上不认可婚姻关系,所以不存在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财产分割的情况。彩礼等财产问题,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再次通过法院进行调解或诉讼解决。 考虑到彩礼的特殊性质,通常在没有形成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彩礼可能需要返还。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双方的协商以及地方习俗等因素综合考虑。建议您在决定离婚时,尽量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财产分割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