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订婚后给了女方2.66万,为了结婚花了10多万装修房屋,并给女方买了戒指手机手表等东西,价值1万多,结婚前每月给女方2000元生活费,共给了4年,现在女方悔婚,不想返还任何钱,请律师代理诉讼要求女方还钱
24天前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婚姻关系时,除了支付一定的彩礼外,还应当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约定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彩礼。但是,如果男方已经履行了大部分的义务,如购房、装修、购买物品等,且女方也接受了这些财产,那么男方有权要求女方返还相应的财产。 此外,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女方提出解除婚姻关系并拒绝退还彩礼,男方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女方归还彩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权利主张,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女方认为自己没有接受过彩礼,或者认为彩礼数额过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或裁定。在这种情况下,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情况,公平合理地分配彩礼。 总之,如果您有具体的案例需要咨询和处理,请及时联系专业的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和有效的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