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同志您好! 我和蒋昊已经分居4年了。就因为我不能放弃照顾中风的母亲和两个年幼的侄子(弟媳和我父亲4年前相继重病去世),所以从我宝宝出生到现在我们都分居两地没有在一起生活过,为了宝宝有爸爸,我没有答应离婚,现在想想就是个错误的决定。他每月就仅支付我宝宝一点微薄的生活费不是每月都寄,现在每天都有信贷公司联系不上他就打我电话来催激贷款,他那边的事我都不了解,也联系不上他。忘记介绍了,我现在在贵州娘家里,他是江苏常州人一直工作生活在宜兴。从宝宝出生到现在我都一直在照顾老人和3个孩子(侄子6岁,侄女2岁)无法工作没有任何经济基础。我需要负责这些信贷责任吗?有解决问题的办法吗?
2025-02-26 12:28您与蒋昊之间的婚姻关系是否已破裂?如是,则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步骤。 评估双方的责任。首先,请确保您清楚地了解双方对家庭事务的责任分配。 谈判解决。尝试通过谈判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例如重新协商抚养权或居住权等事宜。 寻求调解。如果谈判失败,您可以寻求当地调解机构的帮助,他们可以提供专业的调解服务。 法律途径。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建议寻求法律援助,由专业人士为您提供法律意见,并可能协助您解决纠纷。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必须谨慎行事,避免做出可能损害他人权益的决策。同时,强烈建议您尽快联系法律顾问以获得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