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南省洛阳市的人,一八年五月份在贵州省兴义,网上聊了一个四川荣县女人,住在一起,到一九年六月至九月给她五次钱共二十二万,都是从银行给转的,二0年三月份二个人又共同来到山东威海南海,夫妻到五月份还在一起,六月份她又从网上认识一个江苏男的,到七月二十几号她俩就以夫妻住到现在,花我二十多万一分不给,我俩的事在当公安是否能解决,
回答数:823
建议双方协商解决,不同意协商建议到法院起诉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4440 人今日律师解答 48677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