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放贷罪什么时候出台?从什么时候起执行?以前判过的超过36%的民间借贷会改判成非法放贷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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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刑法尚未规定非法房贷罪。根据司法实践,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追诉。按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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