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案件中管理人的撤销权

2020-11-29 11:13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3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破产法把撤销权行使的主体赋予了管理人,规定了债务人的一些行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对于该撤销权的行使方式,法律并无明文规定。 关于管理人行使撤销权的方式,破产法第31条仅表述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在实践操作中,各级法院的做法有两种:一种是将撤销权的行使应当归属到破产程序中,由管理人提出后,由审理破产案件的合议庭进行审查,期间可能启动听证程序,而后由审理破产案件的合议庭作出相应的裁定;另一种是破产撤销权应由管理人以向破产案件审理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行使,这是由于破产程序适用一裁终裁的制度,而撤销权的行使不仅涉及到管理人、债务人还涉及到债务人处分财产的相对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应当撤销的事由,相对方有一定辩驳的权利,是一个相对独立的诉,相对方也应当享有法律赋予的答辩权、反诉权及上诉权等权利。而如果在破产程序中进行审查处理,势必会剥夺相对方的这一系列权利,鉴于破产法第21条对管辖权的特别规定,破产撤销权应由管理人以向破产案件审理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行使。我认为,破产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以诉讼的方式请求法院为之,通过正常的诉讼程序:一审、二审、甚至再审,以及抗辩、证据交换等,使债权人可以充分行使其权利。

2020-11-29 11:13:40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5101今日律师解答 45294

相关推荐
家暴妻子7年离婚了我挽回不了。她有对象了怎么办 1回答
微众银行车贷要求我还全款怎么办 1回答
律师你好,刑事申诉没有开庭就下了维持原判的通知书,律师费怎么算。可以要回多少? 1回答
男的出轨在外有孩子要求离婚,又不愿做出赔偿,女方该怎么办? 1回答
借钱不还的人。电话设置打不进去。怎样才能催债还 1回答
车辆没有剐蹭后车速度太快避让不及冲上绿化带造成对方车辆损坏,无人员伤亡 1回答
法院判决书没有仲裁驳回怎么办 1回答
工伤没有工伤保险怎么赔偿 1回答
国家赔偿程序规定流程 1回答
经过同意借了别人信用卡,还不上了,她还威胁我,说要找人过来和我要钱,还要我妈的店,还让我还她降了的额度,这种情况怎么办 1回答
工伤办理需要多少钱,我父亲在上班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1回答
先怀孕后结婚的怎么离婚 1回答
律师函会通过彩信发过来吗 1回答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家属不同意和解,要起诉,我们人在看守所,要什么时候才能保释?责任认定我们7他们3 1回答
农村不动产权证所有人留有遗嘱后死亡继承人继承有费用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