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离的婚,那时候孩子4个月,但是后来对方就一直没有给抚养费,对方和我都在湖南株洲,有结婚证,有孩子出生证明,但是离婚协议上没有写让她支付孩子抚养费,现在想让她承担抚养费用。
2024-06-27 01:51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虽然离婚协议中没有明确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即使离婚,父母双方仍需共同承担子女的抚养费用。您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1. **协商解决**:首先尝试与对方协商,看是否能达成一致,让对方自愿承担一部分抚养费。 2. **法律途径**:如果协商无效,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在诉讼中,您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离婚证明、孩子的出生证明等,以证明您和对方之间的亲子关系以及孩子的生活需要。 3. **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孩子的实际需要等因素,判决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4. **执行判决**:一旦法院作出判决,对方有义务按照判决执行。如果对方拒不执行,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请注意,抚养费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但根据具体情况,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时效。因此,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以免错过诉讼时效。同时,考虑到抚养费问题可能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具体的法律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