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执行错误了怎么办

2019-10-15 15:35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可以提出异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9-10-15 15:35:11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2926今日律师解答 43539

相关推荐
物业公司经理跟业主签的协议不盖章有效吗 1回答
我的车子抵押没钱还法院起诉传票我人人聚财 1回答
征地拆迁为了进度授意下属滥用职权随意加价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违法吗 1回答
告公司违反劳动法找谁 1回答
问问财产分割,孩子抚养费 1回答
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算 1回答
打人案件派出所可以不结案吗 1回答
家暴报警对孩子以后有影响吗 1回答
收容教育打离婚官司会查出案底吗 1回答
证据保全公证程序规则 1回答
广东法院诉讼咨询电话 1回答
在学习女老师查手机摸学生的胸算不算猥亵 1回答
你好,我于今年在史丹利文慧园买了一套洋房,首付百分之四十,剩余的是贷款,签合同之前我们各种征信债务什么的都让他们看过了,他们都说没有问题能下来房款,但是在去银行的时候银行工作人员说不行下不来,得把债务还一部分,然后他们售楼部的工作人员就带我们回去了,然后也没怎么说就让回去等消息什么的,前天忽然打电话说债务必须得还完才可以下来贷款。说什么国家政策变了什么的,我特别生气,感觉都被骗了 1回答
UKF项目合法吗,可以投资吗,投了一万每月利润30%左右 1回答
夫妻离婚,男方净身出户,把股权全部赠与女方,我公司其他股东主张有限购买权。这样情况下,股权价格如何确定呢?有没有法院相关判例或者法律依据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