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领结婚证办过酒席有媒人。共同生活了三个月。因男方和男方父母的关系我不想在一起生活下去。应该怎么处理。彩礼是不是都要退还。共同生活期间话费的钱是不是也要退还。
2025-04-05 05:17在您提出的问题中,我无法直接为您提供法律建议或指导。不过,我可以提供一些一般性的建议。 首先,请确保您的所有行为都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 如果您认为自己已经与对方分手,那么通常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对方返还任何已支付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婚宴费用、彩礼等。然而,这需要具体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 在讨论有关共同生活的账单时,最好保持客观,并尽量避免个人情绪化的影响。如果您认为这些账单对您不利,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会计师进行审计,以确定是否有不当之处。 无论结果如何,重要的是要尊重彼此的感受并尽可能地保持友好关系,以便将来可能的机会。